教育部确实部署了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工作。以下是具体措施和要求:
总体要求:教育部提出以产业园区为基础,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着力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内涵建设,统筹规范现有市域产教联合体,有序培育建设新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把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为产教融合新形态、区域发展新机制。
建设内容:要求深化“四个合作”,即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推进“五金”建设,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建设。
建设标准:配套出台《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标准(试行)》,设置基础性指标、实质性指标、否定性指标3个一级指标,细分为16个二级指标、44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设置观测点。
组织实施:教育部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纳入部省会商内容,与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县)政府、牵头
学校和企业进行会商,通过评估、调研、监测等形式,精准分批培育建设新设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并在职业教育新一轮改革项目等方面对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进行倾斜。
加强保障:要求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推动地方政府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纳入省市两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出台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良性发展的政策包,明确金融、财政、税费、土地、信用、就业等激励政策的细化措施,并安排市域产教联合体专项经费,加大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
这些措施旨在提升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水平,丰富建设内涵,确保建设质量,加快构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布局体系,提升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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