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教育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指导意见。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课后服务时间:
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应包括德育、
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禁止增加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规范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
第三方机构参与:在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时,可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但要严格规范管理。
经费保障: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监督机制: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家校社协同育人: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教育数字化:利用教育数字化资源和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课后学习资源和活动。
通过这些措施,教育部门旨在确保课后服务能够真正满足学生的成长需求,同时减轻家庭负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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