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教育局于2024年7月11日发布了《2024年暑假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明确了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校外培训机构要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项目与标准需按要求公示;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同时,需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的要求。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各级教育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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