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
教育方针,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
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山西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
该行动旨在增强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
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规范整治的重点包括:
安全底线失守:一些地方和中小学、幼儿园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书记、校长、教师、教研员政治安全意识淡薄、言行不当;校园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学生伤害、欺凌等事件频发,甚至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日常管理失序:一些地方和中小学、幼儿园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不到位,违背素质教育要求,唯分数唯升学现象屡禁不止;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师德师风失范:一些教师违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背离育人为本要求,作风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对待学生甚至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学生
健康成长。
“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步骤如下:
部署启动实施: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细化负面清单,认真部署推进,指导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和每名书记、校长、教师身上。
全面自查整改:2024年6月至9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基层教育部门、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建立
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加强规范办学要求的学习教育和
培训。
加强统筹指导:2024年9月至10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省域范围内重点自查工作,通过跨市县交叉调研、责任督学进校、专业力量视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做好总结反馈:2024年11月至12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总结。教育部适时开展评估,反馈和通报存在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的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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