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乡村
教育是一个具有深刻时代价值意蕴的课题。乡村教育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发展乡村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均衡发展,满足适龄学子对教育的需求,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了解新时代乡村教育的价值意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找准解决矛盾的“锚点”。
乡村教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教育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对提高乡村人口素质、推动乡村整体教育质量提升具有基础性作用。发展乡村教育,一方面要提高适龄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质量,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乡民终身教育意识,培养能够“留下来、用得住”的专业技能人才,用教育手段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以后,“三农”工作重心开始转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1年1月4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强调“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国家将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力图使二者协同发展。乡村教育旨在促进乡村人民的全面发展,没有乡村教育的发展,就很难实现乡村人民的全面发展。唯有发展乡村教育,才能够促进乡村人民素质能力的提升,进而推动乡村村容村貌村风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新时代乡村教育必须回应乡村全面振兴、城乡一体化建设等一系列战略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的功能优势,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性人才支撑。
乡村教育是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关键性环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薄弱学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双语教育等不同类型、层次的教育提出指导性规划建议。要求乡村教育发展兼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全面推进乡村教育事业发展。由此来看,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人员的流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村教育促使适龄少年儿童有更强烈的学习动机,帮助学生实现“
大学梦”“城市梦”;二是乡村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城市优质师资的支持,尤其是乡村教师计划的政策保障。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市(地、州、盟)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
世界前列”。国家施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等政策,均指向乡村教育发展,增强了乡村学校与高等学校的互动,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共创。
发展乡村教育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要保障。乡村教育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承担着满足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需求。现实情况是,我国一些乡村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相较于城市教育资源,乡村教育资源还较为薄弱。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发展乡村教育需要尊重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国是教育大国,但距离教育强国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在推进教育强国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从教育空间视角,乡村教育发展已然迈进了城乡一体化道路。新时代乡村教育更加注重“育人”“育才”“留人”“留才”等价值取向,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人民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增强了人们对教育需求的满足感,加速了振兴乡村教育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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