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大学阳光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福建省首批创办的独立学院,并于2003年底经国家
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并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近年来,学院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27个本科专业,拥有在校本科生7973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办学理念 学院依托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具有雄厚实力阳光城集团的资金优势,践行“刚健笃实,辉光日新”的校训,确立了“创百年名校”的战略目标,围绕“为社会培养身心健康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坚持“夯实基础、强化能力、多样发展、重在素质”的人才培养方针,提出了“责任、真实、阳光”的人才培养核心价值,推行“规范化、人文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培养具有优秀思想品格、良好人文修养、扎实理论基础、熟练专业技能、强烈创业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师资队伍 学院始终将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一号工程”,集中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优秀教师资源,努力构建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7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71.8%,副高以上职称占42.2%。学院为青年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和科研启动基金专项经费,选派骨干教师赴海内外脱产进修
培训,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学院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倡导教师要成为每一位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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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怎么走:
公交线路:公交线路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