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深化政府服务改革。应厘清各基层部门权力和职责边界,合理统筹基层
教育行政部门权力,减少其他部门对学校的非教育相关干预。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各单位、处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决策,避免下达各学校的任务和信息意义不明、重复雷同。
二要变革教师评价理念。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弱化检查、考核和评比中学校活动宣传报道的权重,引导学校避免“刻意”开展活动,并将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作为活动评价的重点。此外,还应引导学校科学评价、激励教师在学校活动中的参与,避免唯活动结果论的绩效主义。
三要健全学校责任立法。应通过法律明确界定、规范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责任和义务,保障学校自主办学有效运行,明确教师的职责空间。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协作分担机制,协同支持学生发展。
四要警惕数字形式主义。应明确数字技术治理的价值取向,引导建立工作群发布内容规范和“群规群矩”,简化、有序化群内事务流程,最大化发挥社交App的辅助和服务功能。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还应联合其他部门促进地方信息化平台建设,简化教师报表、统计、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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