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是学生自在活动的时刻,经过了课堂上严厉、紧张的40分钟左右的学习,在课间应该允许学生放松心情,纵情享用归于自己的高兴韶光,而校园也应呈现出一道充满活力的亮丽风景线:学生自在活动时奔跑跳跃的身影和时时传来的欢声笑语……可是,据2023年10月3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刊载的《除了上厕所不能随意活动?——部分中小学生课间10分钟被束缚现象调查》一文反映,部分中小学生课间10分钟被束缚,除喝水和上厕所外,均不能走出教室活动,甚至不能随意离开座位。
其实,在这则报导之前好久,这种状况已经是许多校园的常态了。部分校园之所以对学生课间活动进行不必要的束缚,究其原因,无非是为了避免产生安全事故。预防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安全当然重要,但校园也要保证学生正常的课间活动自在,学生在校时刻往往会超过八小时,如果完全都是在一种被束缚的状态下度过,没有一刻是归于自己的自在韶光,将会对天性好动、充满创造力的学生的身心健康形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这儿我们请校园重新审视一下维护学生安全与保证学生课间活动自在之间的法令关系。一方面,校园有义务对学生课间活动进行束缚,不能放任不管,以维护学生安全。对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办理方法》第35条第2款规则,校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阻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第9条规则,“校园教师或许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办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办理、告诫或许阻止的”,校园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职责。另一方面,校园对学生课间活动的束缚应当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以保证学生正常的课间活动自在。针对部分校园对学生课间活动进行不必要束缚的现象,
教育部作出了明确规则。《未成年人校园维护规则》第8条规则:“校园不得设置侵略学生人身自在的办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刻的正当交流、
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在设置不必要的束缚。”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指出,校园“不得为避免产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课间活动、
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办理工作的告诉》要求,“中小校园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因此,校园要明确这些法令、法规条款的要求,并以此为根据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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