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胎教学说中包含着各种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1.小劳法小劳法是指孕妇要参加一些轻微的体力活动,以达到“筋骨活动、血脉流通”的目的。北齐医师徐之才在《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夫人方止》中提及,“以成其筋,身欲微劳,无得静处,出游于野”,“以成其骨,劳身摇肢,无使定止,动作屈伸,以运血气”。
孕妇通过“出游于野”、“劳身摇肢”、“动作屈伸”等可以达到轻微活动、畅通气血的目的。清代毓兰居士对这一点有更为详尽的论述,他指出,“保胎又宜小劳为妙”,因为“劳则气血流通,筋骨坚固”,“倘安逸不动,则筋骨柔脆,气血不行,略有闪挫,随至堕落”。
2.监督法监督法是指对孕妇的视听言动、饮食起居进行监督,以促使“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从而达到保胎、养胎的目的。这种方法主要见于宫廷之中。贾谊在《新书·胎教》中阐述了具体做法,“王后有身七月而就蒌室,太师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太卜持蓍龟而御堂下,诸官皆以其职御于门内”。
其中,“太师持铜而御户左”在于监督王后在孕期中要听什么音乐,以达到“耳不听于淫”;“太宰持斗而御户右”在于监督王后的饮食,目的在于“口不食邪味”。太师、太宰的作用看似是御护王后,实则是监督王后的视听言动,督促王后按照符合统治阶级的伦理德性去感化和影响胎儿,以达到养胎、保胎的目的。
3.瘦身法所谓瘦身法,是限制胎儿在母腹中长得过于肥胖的方法。为达到孕妇瘦身的目的,古代还会适当控制孕妇的饮食,使得孕妇摄食时做到饥饱适中。清代的毓兰居士经过长期观察还总结出一种具体做法:用六七寸宽的布带横束孕妇的腰,约缠两道,直到临盆时才把布解去。
这种方法一方面可以使得孕妇在胎儿未长成之时保持腰部有力,以防堕胎;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孕妇腹中狭窄,待解开之时,腹中易变宽,易于胎儿转身。
胎教思想是我国古代幼儿
教育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的古代胎教学说积累了丰富的胎教经验,虽然其中诸如“欲生男者,操弓矢;欲有女者,弄珠玑”等论断带有唯心主义色彩,缺乏科学依据,甚至部分论述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或是过分夸大胎教的作用,但也不乏合乎科学原理的论述,值得今天的人们引以为鉴。
例如重视外界环境对胎儿的影响,强调为孕妇创造良好的环境;注重母亲孕期的精神状态,要求母亲怀孕时保持良好、稳定的情绪。此外,胎教实际上也是母教,通过直接作用于母亲的显性行为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其实质上也是培养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师资——母亲的一种重要手段。
TAG:
教育培训 |
教育培训 |
胎教教育培训文章链接:https://peixun.9educ.com/teach/7089.html